《意见》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校美育工作取得可喜的进展。但是,高校美育工作与当前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与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育人体系还不相适应,与满足广大青年学生对优质丰富美育资源的期盼还不相适应。
为此,《意见》明确美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艺术教育的改革发展为重点,紧紧围绕高校普及艺术教育、专业艺术教育和艺术师范教育三个重点领域,大力加强和改进美育教育教学。
其中,在普及艺术教育方面,各高校要明确普及艺术教育管理机构,把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纳入高校人才培养方案,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实行学分制管理,鼓励高校开展学生跨校选修公共艺术课程和学分互认。每位学生须修满学校规定的公共艺术课程学分方能毕业。
在美育专业设置上,高校要依托一流专业建设“双万计划”(一万个国家级一流专业点和一万个省级一流专业点),建设好国家级一流艺术类专业点。
在改进艺术师范教育,高校要依托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推进高校艺术师范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快构建高校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中小学校协同培养的育人机制。
高校美育工作如何落实?《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出具体举措,一是在建强美育教师队伍方面,鼓励高校探索实施公共艺术课特聘教授制度,建立与中小学艺术教师互聘和双向交流等长效机制。
二是深化教学改革,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 探索构建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课程教学模式,规划建设一批高质量美育慕课,扩大优质课程覆盖面。
三是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艺术专业院校要大力推进主题性艺术创作活动,实施高校原创文化精品推广行动计划;持续深入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戏曲进校园等品牌活动。
四是充分挖掘高校艺术场馆的社会服务功能,推动高校艺术场馆纳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免费开放政策实施范围,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将博物馆、美术馆向社会有序开放。
《意见》提出了高校美育工作的总体目标,即到2022年,高校美育取得突破性进展,美育教育教学改革成效显著,师资队伍建设和场馆设施明显加强,推进机制和评价体系日益完善,高校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显著提升。到2035年,形成多样化高质量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高等学校美育体系。